首页 | 信息公开指南 | 信息公开目录 | 信息公开栏目 | 信息公开事项分类 | 信息公开规定与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年报>>正文
广州华商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10-29 10: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学校各单位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本学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学校紧紧围绕新形势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相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我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借鉴参考成熟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积极提高工作水平。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监督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信息领导小组的指导作用,领导小组指导校内行政单位和教学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教务公开、财务监督审计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了组织架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学校各单位各司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学校高度重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加强招生考试、教学管理、科学研究、财务资产、人事管理、学生管理与校园服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学校党政管理机关、党政管理干部及分管校领导的职能、职责及其工作程序,公开学校相关决策、政策以及办事流程。学校重要议题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公开审议,对通过审议的会议内容及时公开,并以文件形式上传OA办公系统,充分保障师生及社会对学校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切身接受有关监督。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加强人员培训等形式,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学校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及时督促各单位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完善平台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进一步持续推进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题页面,各单位网站、OA办公系统、官微等平台建设,使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形式更加多样,极大地方便广大师生员工实时了解校园动态。及时听取师生对学校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定期编制校园舆情简报,并下发至各单位。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2020年9月学校正式迎来教育部专家转设评估,2020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功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本科高校,并更名为广州华商学院。学校及时更新并公示有关信息,修订了《广州华商学院章程》并提交教代会审议,明确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包括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本年度学校编制《广州华商学院教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并下发各单位。

(二)招生考试信息

学校招生工作始终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招生工作人员纪律等政策均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计划、录取分数、录取结果也及时向社会公开。此外,我校还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教育在线、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有关网络信息平台等传播媒介及时公布我校招生政策和报考信息。

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管,做到了“全程参与、重点监督”。我校还向社会公布了纪律监督与申述的联系部门与联系方式,接受广大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在本学年专插本及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期间,我校在各省区无录取遗留问题,也无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新生复查期间,无举报情况。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的公开:制度经研究制订后,通过校内工作QQ群形式公开,供各单位学习、执行。同时,向国家税务机关和社会审计机构备案审查。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内容。预算方案制订后报学校董事会审批执行,年度结算按照规定向省教育厅、民政厅、社会审计机构、税务机关等单位报送审查。

学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公开。根据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规定,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通过招生简章、招生办公室网站、财务处网站、微博、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公开,公布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公开收费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的公开。根据供应商资质、供货情况、诚信状况采取邀标竞价形式采购。

(四)人事师资信息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在学校官网领导班子介绍中已有公示。受疫情影响本学年未有校级领导因公出国情况。岗位设置、人员招聘等人事师资信息学校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和外部专业招聘网站发布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学校文件、网络等途径公开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考核等公示和评定定级情况,接受师生监督。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学校通过提拔、续聘考核、部门调整等任免多名中层干部,发布任免文件24份。学校通过人事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州华商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启事》及《广州华商学院2021年教师招聘启事》。

(五)教学质量信息

公开本学年专业设置、学分课程比例、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信息。学校通过教务处网站、文件通报等途径公开学籍、考试、教学、教研等相关文件、通知和查询信息;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业周报、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招聘动态、政策指导、就业分析等相关信息。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籍管理、助学管理、奖励惩罚、申诉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教务处、学生处网站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制度文件;学校资助有独立网站,有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政策及工作动态发布全面及时,学生处网站、学生资助专栏、微信公众号“华商勤工助学服务社”、华商e家APP年度共发布上百条工作动态、政策、新闻或公示信息等。通过学校公告栏对学生奖惩进行公开通报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管理;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学校依法治校,防止和纠正学校在学生管理中的违法或者处理不当的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本办法编印在《学生手册》中,通过《学生手册》考试、班会学习《学生手册》等方式,让学生清楚本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七)学风建设信息

学风建设机构设置、学术规范制度等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在学风建设方面,学生处网站专门设置了学风建设版块,以及学生事务、学生资助、心康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平台版块,展示我校的学风和学生有关工作。另外,我校还成立学工系统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安排部署、指导检查以及沟通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等。学校通过科研处网站、校内文件等途径公开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学术监督检查情况信息。

(八)学位、学科信息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2021年5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已公开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士学位管理细则(2018年5月修订》;公开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对外交流情况、项目管理、外籍教师管理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校内宣传栏等途径公开上述信息。

(十)其他

突发事件、其他公开事项等信息公开。在疫情期间,积极落实督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学校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后勤保卫部门印制宣传资料,提高师生安全预防意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统一通过各QQ工作群、微信群发布。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8月31日,共发布12条预警信息。

 

三、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除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其他公开的信息可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当场等方式,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按照规定予以保密,确保信息不泄露。

学校还通过办公室信箱、网站咨询问答、热线电话、意见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生的提问咨询、意见建议进行协调处理。

目前,学校尚未接受到师生信息公开书面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及举报。下一步学校将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听取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方面的反馈及建议。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学校在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意识到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一致,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细则》内容了解,要进一步明确《清单》各事项的责任机构、具体责任人和公开时间,制定落实方案。增强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未来需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要加强监督和检查,有效指导校内各职能部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完善,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引导各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合理途径公开,不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运行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建设和更新。目前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已明确分类,但网站部分内容没有做到实时动态更新,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重视。

 

广州华商学院

2021年10月28日

关闭窗口
   

网站制作:教育技术中心         版权所有: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