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要求,由学校各部门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本学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学校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相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借鉴参考成熟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积极提高工作水平。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监督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指导校内行政单位和教学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教务公开、财务监督审计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了组织架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监督管理。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一年来,我校严格按上级要求,一面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面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坚持实事实办,明确规章制度,严格公开程序,落实工作职责,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内容,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具体有:
1.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制度:规定了应该向外或向内公开的项目、内容,明确了各项目的责任人,还制定了严格的公开程序,确保依法办事。
2.领导干部述职制度:中层干部在教师代表及全体中层干部大会上述职,向代表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接受代表评议。
3.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对聘任干部进行一次评议,对干部的德、绩、勤、能、廉等方面进行考评。
4.党政工作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两次以上党政工联席会议,会议主题是研究学校工作,通报校务公开情况,交流工作看法,改进学校各项工作。
5.教职工意见处理制度:教职工无论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其他渠道向学校提出意见,都必须予以记录在案,必须进行处理,及时进行反馈。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学校按照《细则》规定,以公开为原则,通过校园网和学校门户网站、会议、校报校刊、校内广播、信息公告栏、新媒体等渠道及其他新型传播工具,及时准确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校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经统计,本年度通过学校官网主页主动公开的信息共310条,学校官网信息阅读量达92.92万,通过学校各部门网络主动公开的信息共约1378条。通过学校党政发文(函)334份。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粉丝4.38万,2019-2020学年共发布推文390条,阅读量达84.75万。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基本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学校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准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认真执行相关工作部署,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主线,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成立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20年招生委员会和招生监督小组,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督促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受疫情影响,2020年我校招生宣传工作由“线下”转为“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我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各种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和宣传,并且开设抖音官方号、bilibili官方号、快手官方号、新浪微博官方号用于短视频发布和招生直播,还开发了微信官方小程序用于发布招生信息。
(2)招生资格公开。经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发文公布,我校是本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之一。
(3)招生章程公开。我校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内容包括学校概况、组织机构与职责、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体检标准、新生注册和复查、收费标准、资助学生政策、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等。经学校院务会议讨论后上报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平台,经审核后对外公布。
(4)招生计划公开。我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在全国10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高考本科生。分省分专业计划数通过教育部计划系统及广东省计划系统上报,审核通过后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对社会和考生公布。
(5)考生资格公开。我校认可各省区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名单由各省招生部门进行公示。
(6)录取程序公开。我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按照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开展录取工作,并通过网络公布我校在各省区录取的时间。
(7)录取结果公开。录取期间,经我校阅档审核通过的考生,上报省招办复核通过后,我校即时公布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分和录取人数,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8)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校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十条专线)、申诉电话及联系人,同时安排专人(早上8点至晚上9点)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为考生及家长解答有关招生问题。
(9)在招生录取期间,我校在各省区无录取遗留问题,也无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新生复查期间,无举报情况。
我校认真落实教育部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实施的“阳光工程”,加强对招生规范管理,使招生工作更加透明公开,极好地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的公开:制度经研究制订后,通过校内工作QQ群形式公开,供各单位学习、执行。同时,向国家税务机关和社会审计机构备案审查。
(2)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内容。预算方案制订后报学校董事会审批执行,年度结算按照规定向省教育厅、民政厅、社会审计机构、税务机关等单位报送审查。
(3)学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公开。根据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规定,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通过招生简章、招生办公室网站、财务处网站、微博、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公开,公布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公开收费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的公开。根据供应商资质、供货情况、诚信状况采取邀标竞价形式采购。
3.《清单》规定的其他八项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办学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基本信息情况。学校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公文、会议等途径予以公开。
(2)岗位设置、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人事师资信息情况。学校通过人事处网站和外部专业招聘网站发布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学校文件、网络等途径公开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考核等公示和评定定级情况,接受师生监督。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学校通过提拔、续聘考核、部门调整等共任命中层干部35人,免职中层干部7人。学校通过人事处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9年人才招聘启事》及《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20年教师招聘启事》。
(3)专业设置、学分课程比例、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教务处网站、文件通报等途径公开学籍、考试、教学、教研等相关文件、通知和查询信息;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业周报、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招聘动态、政策指导、就业分析等相关信息。
(4)学籍管理、助学管理、奖励惩罚、申诉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教务处、学生处网站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制度文件;学校资助有独立网站,有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政策及工作动态发布全面及时,学生处网站、学生资助专栏、微信公众号“华商勤工助学服务社”、华商e家APP年度共发布上百条工作动态、政策、新闻或公示信息等。通过学校公告栏对学生奖惩进行公开通报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管理;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学校依法治校,防止和纠正学校在学生管理中的违法或者处理不当的行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本办法编印在《学生手册》中,通过《学生手册》考试、班会学习《学生手册》等方式,让学生清楚本办法,并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5)学风建设机构设置、学术规范制度等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在学风建设方面,学生处网站专门设置了学风建设版块,以及学生事务、学生资助、心康教育、人文素质教育平台版块,展示我校的学风和学生有关工作。另外,我校还成立学工系统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安排部署、指导检查以及沟通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等。学校通过科研处网站、校内文件等途径公开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学术监督检查情况信息。
(6)对外交流情况、项目管理、外籍教师管理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校内宣传栏等途径公开上述信息。
(7)突发事件、其他公开事项等信息公开。学校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后勤保卫部门印制宣传资料,提高师生安全预防意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统一通过各QQ工作群、微信群发布。2019年9月1日到2020年8月31日,共发布11条预警信息。
三、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除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其他公开的信息可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当场等方式,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按照规定予以保密,确保信息不泄露。
学校还通过办公室信箱、网站咨询问答、热线电话、意见箱、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生的提问咨询、意见建议进行协调处理。
目前,学校尚未接受到师生信息公开书面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收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及举报。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校在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意识到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还不一致,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细则》内容了解,要进一步明确《清单》各事项的责任机构、具体责任人和公开时间,制定落实方案。增强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未来需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是要加强监督和检查,有效指导校内各职能部门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完善,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引导各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合理途径公开,不断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运行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建设和更新。目前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已明确分类,但网站部分内容没有做到实时动态更新,这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和重视。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