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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8-2019学年度报告
2020-01-13 17:55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要求,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学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9月1日起,到2019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学校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相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学校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依法办学、规范办学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借鉴参考成熟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积极提高工作水平。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监督

学校于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指导校内行政单位和教学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教务公开、财务监督审计等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了组织架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监督管理。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一年来,我校严格按上级要求,一面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面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坚实事实办,明确规章制度,严格公开程序,落实工作职责,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内容,完善相关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具体有:

1.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制度:规定了应该向外或向内公开的项目、内容,明确了各项目的责任人,还制定了严格的公开程序,确保依法办事。

2.领导干部述职制度:中层干部在教师代表及全体中层干部大会上述职,向代表汇报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接受代表评议。

3.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对聘任干部进行一次评议,对干部的德、绩、勤、能、廉等方面进行考评。

4.党政工作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两次校长办公室会议,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名称仍称行政例会,会议主题是研究学校工作,通报校务公开情况,交流工作看法,改进学校各项工作。

5.教职工意见处理制度:教职工无论是通过电话、意见箱或其他渠道向学校提出意见,都必须予以记录在案,必须进行处理,及时进行反馈。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学校按照《细则》规定,以公开为原则,通过校园网和学校门户网站、会议、校报校刊、校内广播、信息公告栏、校外媒体等渠道及其他新型传播工具,及时准确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校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经统计,通过学校主页主动公开的信息323条,通过学校各部门网络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869条。通过学校党政发文(函)322份,各职能部门文件529份。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相关职能部门微信公众号推文2399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基本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学校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准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认真执行相关工作部署,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主线,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要求,成立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9年招生委员会和招生监督小组,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督促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我认真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据此制定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同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招生办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和宣传。

2招生资格公开。经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发文公布,我是本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之一。

3招生章程公开。我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内容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录取体检标准、资助学生政策、招生咨询和申诉方式等。经学校院务会议讨论后上报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平台,经审核后对外公布。

4招生计划公开。我招生计划由教育部下达,在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普通高考本科生。分省分专业计划数通过教育部计划系统及广东省计划系统上报,审核通过后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对社会和考生公布。

5考生资格公开。我认可各省区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考生名单由各省招生部门进行公示。

6录取程序公开。我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按照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投档规则、填报志愿时间和办法、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开展录取工作,并通过网络公布我在各省区录取的时间。

7录取结果公开。录取期间,经我阅档审核通过的考生,上报省招办复核通过后,我即时公布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分和录取人数,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8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学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官方微信平台等多种渠道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十条专线)、申诉电话及联系人,同时安排专人(早上8点至晚上10点)接听电话接待来访,为考生及家长解答有关招生问题。

在招生录取期间,我在各省无录取遗留问题,也无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新生复查期间,无举报情况。

认真落实教育部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实施的“阳光工程”,加强对招生规范管理,使招生工作更加透明公开,极好地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的公开:制度经研究制订后,通过校内工作QQ群形式公开,供各单位学习、执行。同时,向国家税务机关和社会审计机构备案审查。

2)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内容。预算方案制订后报学校董事会审批执行,年度结算按照规定向省教育厅、民政厅、社会审计机构、税务机关等单位报送审查。

3)学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公开。根据广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规定,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通过招生简章、招生办公室网站、财务处网站、微博、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公开,公布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公开收费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的公开。根据供应商资质、供货情况、诚信状况采取邀标竞价形式采购。

3.《清单》规定的其他八项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办学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基本信息情况。学校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公文、会议等途径予以公开。

2)岗位设置、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人事师资信息情况。学校通过人事处网站和外部专业招聘网站发布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学校文件、网络等途径公开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考核等公示和评定定级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3)专业设置、学分课程比例、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教务处网站、文件通报等途径公开学籍、考试、教学、教研等相关文件、通知和查询信息;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业周报等途径公开招聘动态、政策指导、就业分析等相关信息。

4)学籍管理、助学管理、奖励惩罚、申诉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教务处、学生处网站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制度文件;通过学校公告栏对学生奖惩进行公开通报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管理;通过学生申诉处理小组接受学生对因各种违纪处理的申诉。

5)学风建设机构设置、学术规范制度等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科研处网站、校内文件等途径公开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学术监督检查情况信息。

6)对外交流情况、项目管理、外籍教师管理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学校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校内宣传栏等途径公开上述信息。

7)突发事件、其他公开事项等信息公开。学校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后勤、保卫部门印制宣传资料,提高师生安全预防意识。

三、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其他公开的信息可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当场等方式,向学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按照规定予以保密,确保信息不泄露。

学校还通过办公室信箱、网站咨询问答、热线电话、意见箱、院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生的提问咨询、意见建议进行协调处理。

目前,学校尚未接受到师生信息公开书面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由于师生对公开信息的意义认识不够,学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也较薄弱,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制度仍需完善,工作措施有待加强。截至目前,学校尚未收到师生评价。今后,我们也将加大工作力度,普及宣传,认真听取师生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工作落实开展,提供良好服务,切实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截至目前,学校尚未收到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清楚地认识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除从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外,大部分相关工作人员对《细则》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网络信息公开的整合力度不够。目前通过网络途径的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分散,学校信息公开专栏仍未建立起来,网络阵地的优势没有凸显。

三是学校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师生对于学校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咨询查阅和评议的人数不多。

四是各单位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还较薄弱,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五是信息公开制度仍不够健全。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一些制度规范正在建立之中,制度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学校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学校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师生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继续夯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建立院系二级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充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宣传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二)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信息服务。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师生逐渐参与其中,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的增加和内容的深入,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深入具体的要求,因此,学校将进一步规范申请内容和要求,拓宽受理渠道,完善处理流程,从而提高服务水平。

(三)推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运行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建设和更新,为网络公开平台平稳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明晰责任意识,形成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机制,为有效提高学校门户网上公开透明度提供有力保障。

(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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