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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工作2013-2014学年度报告
2014-11-04 15:34  

本学年度报告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版)》要求,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学院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学院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学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9月1日起,到201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建设,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依法办学,按章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是加强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自2010年起,学院即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形成了行政班子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责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此外,由于学院出现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2014年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监察小组成员,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健全规章制度,提升依法办学水平  

2010年,学院编制了《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形成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修订版)》(以下简称《细则》)。同时,编制了《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等规范性文件,使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依法开展。  

二、学院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学院按照《细则》规定,以公开为原则,通过校园网和学院门户网站、会议、校报校刊、校内广播、信息公告栏、校外媒体等渠道及其他新型传播工具,及时准确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我院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经统计,通过学院主页主动公开的信息共393条,通过学院各部门网络主动公开的信息共2800条。通过学院党政发文(函)169份,各职能部门文件603份。编制校报6期,向省内外300多所高校寄送校报1500多份。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基本情况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学院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准则,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决策和招生监督,招生办负责执行招生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教育部在高校招生工作中实施的“阳光工程”,加强对招生管理规范,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通过邮寄发放和招生信息网主页的形式公开招生章程。招生简章内容包括:学院概况、招生章程、国家下达2014年招生计划表、各专业介绍、答考生问及学院真实图片等。  

(2)分别在报纸、网络、报考指南等新闻媒介上发布招生信息。  

(3)设立专门的招生信息网站,展示学校基本概况、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信息。  

(4)开通咨询电话和建立我院招生咨询邮箱、微博和QQ交流群,为考生解答问题,拓宽考生和家长交流渠道。  

(5)设立招生信访工作组,公开信访投诉电话。招生录取期间,每天上午8时至晚上22时安排人员值班,负责接待考生和群众来访、来电,受理咨询和投诉,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实现了在招生录取期间零投诉的目标。  

(6)及时公开录取信息。及时公布省投档分数,认真查阅投档档案,严格按规定录取,12小时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做到招生录取零遗留问题。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的公开:制度经研究制订后,通过校内工作QQ群形式公开,供各单位学习、执行。同时,向国家税务机关和社会审计机构备案审查。  

(2)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等内容。预算方案制订后报学院董事会审批执行,年度结算按照规定向省教育厅、民政厅、社会审计机构、税务机关等单位报送审查。  

(3)学费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公开。按照规定向省发改委报送学费备案文书、住宿费核准文书、缴费须知等请示报告,经审核后向学生发放纸质收费通知书。同时,通过招生简章、招生办公室网站、财务处网站、微博、工作群等公开收费咨询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4)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的公开。根据供应商资质、供货情况、诚信状况采取邀标竞价形式采购。  

(5)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学院目前土地权属为投资方广州市增城太阳城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基建工程按规定需要以发展公司名义立项,根据建设局批复是否进行招投标,目前学院暂无重大基建工程。  

3、《清单》规定的其他八项信息公开情况  

(1)学院办学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基本信息情况。学院主动通过门户网站、公文、会议等途径予以公开。  

(2)岗位设置、干部任免、人员招聘等人事师资信息情况。学院通过人事处网站和外部专业招聘网站发布人员招聘信息;通过学院文件、网络等途径公开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考核等公示和评定定级情况,接受师生监督。  

(3)专业设置、学分课程比例、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通过教务处网站、文件通报等途径公开学籍、考试、教学、教研等相关文件、通知和查询信息;通过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业周报等途径公开招聘动态、政策指导、就业分析等相关信息。  

(4)学籍管理、助学管理、奖励惩罚、申诉等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通过教务处、学生处网站公开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制度文件;通过学校公告栏对学生奖惩进行公开通报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管理;通过学生申诉处理小组接受学生对因各种违纪处理的申诉。  

(5)学风建设机构设置、学术规范制度等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通过科研处网站、校内文件等途径公开科研项目申报管理、学术监督检查情况信息。  

(6)对外交流情况、项目管理、外籍教师管理等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学院通过合作交流中心网站、校内宣传栏等途径公开上述信息。  

(7)突发事件、其他公开事项等信息公开。学院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后勤、保卫部门印制宣传资料,提高师生安全预防意识。  

三、学院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除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其他公开的信息可由申请人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当场等方式,向学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院按照规定予以保密,确保信息不泄露。  

学院还通过办公室信箱、网站咨询问答、热线电话、意见箱、院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对广大教职工生的提问咨询、意见建议进行协调处理。  

目前,学院尚未接受到师生信息公开书面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由于师生对公开信息的意义认识不够,学院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也较薄弱,信息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工作制度仍需完善,工作措施有待加强。截至目前,学院尚未收到师生评价。今后,我们也将加大工作力度,普及宣传,认真听取师生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工作落实开展,提供良好服务,切实为师生办好事、办实事。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截至目前,学院尚未收到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院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的同时,清楚地认识到,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除从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外,大部分相关工作人员对《细则》内容了解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网络信息公开的整合力度不够。目前通过网络途径的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分散,学院信息公开专栏仍未建立起来,网络阵地的优势没有凸显。  

三是学校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力度还不够。师生对于学院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  

四是各单位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工作还较薄弱,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五是信息公开制度仍不够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不端查处机制等一些制度规范尚未建立来,制度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下一步,学院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学院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师生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和机制性建设。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继续夯实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建立院系二级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充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工作,适时开展对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认真查找、总结、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推广、宣传工作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二、进一步改进依申请公开信息服务。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师生逐渐参与其中,信息公开申请数量的增加和内容的深入,对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深入具体的要求,因此,学院将进一步规范申请内容和要求,拓宽受理渠道,完善处理流程,从而提高服务水平。  

三、推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运行工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学院信息公开专栏网站建设和更新,为网络公开平台平稳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明晰责任意识,形成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机制,为有效提高学校门户网上公开透明度提供有力保障。 

四、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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