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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4-04-16 10:58  

根据教学进程工作安排,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工作已经进入定稿答辩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提高质量,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安排,严格把关,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的答辩工作规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一)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指导教师要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凡符合《广州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华商院〔2023〕34号)第二十条所规定的取消答辩资格者,即取消其答辩资格。

(二)对于维普查重结果≥25%者,一律取消其答辩资格





二、答辩时间



(一)正常答辩定于4月27日和5月12日进行,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二)第二轮答辩定于5月27日举行。





三、答辩对象



(一)正常答辩对象包括具备答辩资格的2024届普通毕业生及辅修专业毕业生。

(二)第二轮答辩对象主要包括:查重结果经修改后合格者、正常答辩未通过者、以及指导教师初评或复评成绩不及格但经修改后达到及格标准且获指导教师同意答辩者。





四、答辩组织



(一)本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采用现场答辩形式。

(二)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制定本院答辩工作方案,并合理分配答辩组成员及学生。答辩组通常由3名专任教师组成。

(三)答辩流程及要求

1.答辩的基本程序为:答辩学生自述;答辩小组根据学生自述的情况提出问题;学生当场就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少于10分钟。

2.参加答辩的学生须着装整齐,仪态仪表大方得体,提前15分钟进入答辩教室等待。

3.答辩过程中应服从答辩组长的安排,有序进行答辩;全体人员不得从事与答辩无关的行为,不得发表与答辩无关的言论。

(四)《答辩记录表》填写要求

答辩组成员需严格遵循答辩评审参考标准,撰写答辩评语并评定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提问务必精准且有针对性,紧密围绕论文的主题、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得出的结论展开,确保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与论文内容相匹配。

2.每位答辩者至少需回答三个问题,确保记录的内容能够完整反映答辩者的思考和表达能力。同时,所记录的问题应避免涉及论文的错误纠正,以展现答辩者对论文内容的掌握。

3.答辩评语及评价应体现个性化,避免重复。评语应深入分析答辩者的独特之处,内容丰富、深刻,字数不少于150字,以全面反映其学术水平和表现。

(五)成绩录入

1.各学院必须确保在5月21日之前,将正常答辩的答辩评语及成绩准确无误地录入系统,同时,还需上传清晰的《答辩记录表》扫描件。

2.对于第二轮答辩,各学院也需在5月29日前完成答辩评语及成绩的录入工作,并同样上传《答辩记录表》的扫描件。





五、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一)按照《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华商院〔2023〕18号)相关要求推荐。

(二)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各专业按本届答辩学生人数3%左右的比例推荐,被推优论文的查重结果须小于10%。

(三)5月26日前,各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2.《广州华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

3.在论文系统中推荐优秀论文。





六、工作要求



1.答辩工作计划应于4月1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以便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答辩教室。

2.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答辩工作,按照教学合格评估的工作要求,以及广东教育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要素,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END





附件【华商教〔2024〕118号 广州华商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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