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获得中级、初级职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 12 月 5日至 12 月 12 日止。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或评委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20-82637788
受理部门:学校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旷美容
联系电话:020-82669966
附件:2023年广州华商学院第一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共69人)
广州华商学院人事处
2023年12月5日